刘伟满位于防城镇中间垌住宅区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防区国用(1999)字第0526969号,用途为住宅,土地面积为90.8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防港房权证防城区字第D200131112号,建筑面积为419.00方米。该不动产属刘伟满及其配偶陈微共同共有(各占50%份额)。刘伟满于2021年12月26日因病死亡。根据东兴市东兴镇深沟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申请人提供的《放弃继承声明书》、《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中刘伟满所占份额全部由陈微独自一人继承。现陈微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164号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陈微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2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