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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梅继承李根倬所占不动产份额的公告

2023-01-19 11:34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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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梅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李根倬名下不动产所占份额,该不动产位于防城港务局住宅四区08303号房(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防港房权证港口字第A9931248号,权利人登记为李根倬)。根据李梅提供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在我中心签署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具结书》、《放弃继承权声明》、《继承声明书》等材料,李根倬于2022929日死亡,上述不动产相应份额由李梅一人继承,现予以公告。

如对上述不动产继承事宜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3号窗口)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为申请人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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