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21)桂0602执20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1)桂0602执2037号《执行裁定书》,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将防城港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珊瑚路7号华苑玫瑰假日商住楼10层1011号房(《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防港房预港口直字第A120141558号,预告权利人为:张洁)裁定过户给张洁。
我中心现已按法院裁定办结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手续,因未能收回防港房预港口直字第A120141558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向社会公告上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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