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2022)桂0602执195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2)桂0602执1959号《执行裁定书》,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将防城港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在防城港市港口区珊瑚路7号华苑玫瑰假日商住楼15层1501号房过户到竺姣兰名下。该房屋已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证号为防港房预港口直字第A120154614号,预告权利人为竺姣兰。
现我中心已按法院裁定办结了上述不动产的过户手续,因未能收回防港房预港口直字第A120154614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向社会公告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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