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丹伟和广西防城港市腾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该不动产坐落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与建港路交汇处西北侧腾飞广场6号楼2单元7层703号房。吴丹伟不慎遗失防港房预港口直字第A120134176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9.3.3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江山大道西段以北市民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10号窗口)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按规定注销上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并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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