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广西海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55460.11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防政函〔2024〕8号)和《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防自然资收〔2024〕3号),现我局决定对广西海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防港国用(2000)字第0016号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注销。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江山大道西段以北市民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技术科。
联系人及电话:覃庆春,联系电话:0770-2038161。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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