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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支行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59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公告

2024-04-26 16:10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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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支行不慎遗失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59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该不动产坐落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将军山路581号翡翠园15号楼1单元26层2605号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支行与刘智年、满丽婷申请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登记证明》为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591号的电子证照。

根据《防城港市不动产电子证照启用方案》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的规定,我中心已办结上述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现向社会公告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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