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芳、潘兴祥名下位于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文苑小区(一期)四区4号楼7层703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1147140,为苏春芳、潘兴祥夫妻共同所有。苏春芳于2022年1月10日死亡、潘兴祥于2014年11月12日死亡。潘永东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苏春芳、潘兴祥上述不动产份额。
根据防城港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以及相关继承人在我中心签署的《继承声明书》、《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属于苏春芳、潘兴祥的份额由潘永东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对上述不动产继承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9号窗口)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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