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向我中心申请办理注销刘瑾琳的20111134 号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证明(正本),我中心已协助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注销20111134 号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证明(正本)。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不慎遗失原件,我机构无法收回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告下列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证明(正本)作废:
序号 |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证明(正本)编号 |
预告证明权利人 |
房屋坐落 |
1 |
20111134 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
防城港迎宾路1号金海湾小区C5组团第2幢2单元204号房 |
公告单位: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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