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土地坐落
1
防港国用(2014)第0039号
防城港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港口区公车新城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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