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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秀香继承张发亮名下不动产的公告

2024-08-30 10:15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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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发亮名下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金港街18号中央商务区X(10#)号地块五期6号楼1单元31层3105号房,《不动产权证书》为桂(2022)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04907号,为张发亮单独所有。张发亮于2024年4月22日去世,陈秀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张发亮上述不动产份额。

根据福建省龙岩市闽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以及相关继承人在我中心签署的《继承声明书》、《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属于张发亮的份额由陈秀香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对上述不动产继承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0号窗口)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为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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