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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迎春)

2024-09-04 11:12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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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张迎春(身份证号:152104197702******)不慎遗失坐落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田口街11号高铁3号项目6号楼2单元11层1101号房的桂(2024)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17986号《不动产权证书》,现本人向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补发证书,特向社会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迎春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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