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新红)

2024-09-06 10:32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张新红因保管不善,将桂(2019)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0412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新红

2024年9月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