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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黄贇)

2024-09-06 10:34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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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7号窗口。

联系方式: 0770-2038177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黄精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广西防城港迎宾路1号金海湾小区C1组团第10幢1单元1702号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2010283

黄贇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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