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振闯不慎遗失坐落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冲孔路1号3区金海湾小区C1组团6号楼2单元13层1203号房的纸质版防港房预港口直字第A120140313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现本人与广西防城港红树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特向社会声明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振闯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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