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德润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7263号、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7258号、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7270号、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7261号、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7266号、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7275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西明德润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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