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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俊杰(SOON CHOON KEAT)继承房屋所有权的公告

2024-12-11 09:27     来源: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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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诗美(LEE SU MEE)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古城街1号(原防城区防城镇河西开发区防东二级公路南面)水岸豪园7号楼2单元24层2402号房的不动产,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编号:FCG2017026314,建筑面积为142.34平方米,该不动产属李诗美(LEE SU MEE)及其配偶孙荣辉(SOON ENG HOOI)共同共有(各占50%份额)。李诗美(LEE SU MEE)、孙荣辉(SOON ENG HOOI)分别于2021年2月28日、2024年2月12日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继承权亲属关系承诺书》、《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全部由孙俊杰(SOON CHOON KEAT)独自一人继承。现孙俊杰(SOON CHOON KEAT)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164号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孙俊杰(SOON CHOON KEAT)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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