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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远章继承房屋所有权的公告

2024-12-11 09:28     来源: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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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玲位于防城区防城镇防钦路三官坑宝龙·大儒世家7幢1单元3层302号房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防港房权证防城区字第D201330802号,建筑面积为124.94平方米,该不动产属颜玲单独所有。颜玲于2023年2月6日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继承权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全部由余远章独自一人继承。现余远章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164号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余远章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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