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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谢乃新、谢乃添、谢通海)

2025-01-17 11:00     来源:防城港市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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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大道150号港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0号窗口

联系方式:0770-2072812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

遗赠人)

1

谢绍凯

国有土地使用权

防城港市港口区火车站北侧

港区国用(1997)字第04007221号

谢乃新、

谢乃添、

谢通海

登记机构:防城港市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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