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桂(2024)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65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支行
防城港市港口区桃源路1号富森·领峰8号楼22层2203号房
登记机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