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置换中电广西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450515.2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防政函[2020]51号),我中心于2025年1月24日已置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现注销该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31504号不动产权证。因未能收回证书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告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权证所有权人 |
土地坐落 |
1 |
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31504号不动产权证 |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
港口区企沙镇 |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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