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焕位于防城区防城镇防北路区政府大院内1幢1层108号房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防港房权证防城区字第D200430358号,建筑面积为51.01平方米。该不动产属潘汉焕及其配偶周桂芳共同共有(各占50%份额)。潘汉焕于2023年1月7日因病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中潘汉焕所占份额全部由周桂芳独自一人继承。现周桂芳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河西开发区水营大道防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周桂芳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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