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向我中心提交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作废声明》《个人贷款结清证明》申请办理在建建筑物注销抵押登记,不动产坐落于防城港市港口区渔万路市经委宿舍楼2、3、5、8、10、14号房。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不慎遗失20080957《他项权证号》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已办结上述不动产的在建建筑物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因无法收回上述20080957《他项权证号》原件,向社会公告该20080957《他项权证号》作废。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