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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梅英继承不动产权的公告

2025-03-20 10:55     来源: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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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富江、陈梅英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滨江路西侧恒祥亲水湾2号楼6层0606号房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04364号,建筑面积为158.53平方米。该不动产属许富江及其配偶陈梅英共同共有(各占50%份额)。许富江于2025年1月4日因病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中许富江所占份额全部由陈梅英独自一人继承。现陈梅英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富康路1号防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陈梅英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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