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防港房预港口直字第A120132280号
苏丽华
防城港市港口区冲孔路1号1区金海湾小区B1组团8号楼3单元6至7层501号房
登记机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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