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证明(正本)公告作废。
序号 |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证明(正本)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112608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
预告抵押权 |
450602003012GB00151F00040010 |
防城港迎宾路1号金海湾小区B2组团第6幢2单元102号房 |
登记机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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