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桂0602执2097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桂0602执2097号之一的要求,我中心已协助法院注销防港房权证港口直字第A201534387号房屋所有权证。因无法收回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7.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告下列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序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1 |
防港房权证港口直字第A201534387号 |
陆提峥 |
防城港市港口区碧园街39号干警住宅楼(锦绣苑小区)4幢8层802号房 |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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