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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翠英继承房屋所有权的公告

2025-04-17 16:20     来源:​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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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如名下位于防城区城南小区佳润文昌国际商城4栋2单元6层607号房的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编号:2015117852,建筑面积为89.49平方米。该不动产属刘汉如及其配偶马翠英共同共有(各占50%份额)。刘汉如于2022年6月26日因病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中刘汉如所占份额全部由马翠英独自一人继承。现马翠英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富康路1号防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马翠英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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