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天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237号[原防城区防城镇防东路(木头滩)]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防区国用(2000)字第0517028号,登记土地面积为110.9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防港房权证防城区字第D9930167号,建筑面积为429.08平方米。该不动产属沈天及其配偶许文秀共同共有(各占50%份额)。沈天于2024年5月29日死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继承权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中沈天所占份额全部由沈其乐独自一人继承。现沈其乐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富康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沈其乐办理该宗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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