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唐光敏、唐成雄不慎遗失纸质版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防港房预港口直字第 A120141328号),现本人与广西防城港红树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特向社会声明该预告登记证明(防港房预港口直字第A120141328 号)作废,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负责。
声明人:唐光敏、唐成雄
日 期: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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