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8)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756号 |
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450603011005GB00009F00050135 |
防城区金花茶大道福满地世纪华庭6栋1单元3层301号房 |
法院裁定注销抵押登记 |
2 |
桂(2021)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878号 |
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450603011005GB00009F00050135 |
防城区金花茶大道福满地世纪华庭6栋1单元3层301号房 |
法院裁定注销抵押登记 |
3 |
桂(2017)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03497号 |
郑丽华 |
房屋所有权 |
450603011005GB00009F00050135 |
防城区金花茶大道福满地世纪华庭6栋1单元3层301号房 |
法院裁定过户 |
公告单位: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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