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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江涛、江露)

2025-07-08 11:56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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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8号窗口

联系方式:0770-2038126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编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江全保、周爱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防城港市防城区田口街10号四通八达国际广场北港城6号楼12层1227号办公

2014102209

江涛

1

江全保、周爱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防城港市防城区田口街10号四通八达国际广场北港城6号楼12层1228号办公

2014102219

江露

登记机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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