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金章因保管不善,将桂(2018)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7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公告作废,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金章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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