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7)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095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港口区支行 |
抵押权 |
450602003006GB00115F00150126 |
广西防城港市江山大道与金花茶大道交汇处中央商务区北部湾海港城12号楼1单元32层3202房 |
|
2 |
桂(2022)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408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
抵押权 |
450603006012GB00091F00120066 |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田口街9号高铁2号4号楼1单元15层1503号房 |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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