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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闫孝生等)

2025-08-14 17:22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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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桂(2021)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14515号

闫孝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450603003007GB00162F00170187

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399号碧桂园一期1号楼26层2606号房

2

桂(2021)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56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防城支行

抵押权

450603003007GB00162F00170187

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399号碧桂园一期1号楼26层2606号房

3

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946号

杜香丹

抵押权

450603003007GB00162F00170187

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399号碧桂园一期1号楼26层2606号房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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