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桂(2025)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226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
抵押权 |
450603006012GB00090F00120185 |
防城港市防城区田口街11号高铁3号项目6号楼2单元25层2502号房 |
登记机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