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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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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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2024)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7685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防城支行 |
抵押权 |
450603006012GB00267F00100204 |
防城区金花茶大道810号防城港碧桂园滨海假日1号楼30层3007号房 |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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