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丽娟因保管不善,将防港房权证港口直字第A20113172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盛丽娟(李文珊代)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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