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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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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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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2020)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325号 |
北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
450602003006GB00117F00240128 |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与江山大道交汇区域中央商务区(CBD)北部湾互联网小镇12号楼9层920号房 |
法院裁定 |
登记机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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