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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孙丽娜)

2026-01-13 15:09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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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娜因保管不善,将桂(2024)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0217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丽娜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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