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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林海生)

2026-02-09 16:45     来源:防城港市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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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生因保管不善,将桂2021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37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林海生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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