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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薛苏玲)

2026-03-03 08:27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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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号窗口。

联系方式: 0770-203828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关俊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华路20号蓝湾财富大厦1单元13层1307号房

桂(2021)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738号

薛苏玲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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