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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宋丽华)

2026-03-06 17:39     来源: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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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丽华因保管不善,将桂(2016)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0088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丽华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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