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因保管不善,将桂(2021)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3230号、桂(2023)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106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勇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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