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桂(2018)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31233号 |
陈桂娟 |
预告登记 |
450603006012GB00090F00080100 |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站前路南侧高铁3号二期4号楼1单元21层2106号房 |
法院裁定 |
|
2 |
桂(2018)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31234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 |
抵押权 |
450603006012GB00090F00080100 |
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站前路南侧高铁3号二期4号楼1单元21层2106号房 |
法院裁定 |
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