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公告

关于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公告

2020-11-27 17:27     来源: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黄业智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陈就文、谢宗青将位于防城区防邕路2号防城镇夏市民休闲广场1号楼(嘉乐城)222201号房的不动产抵押给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桂(2016)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003。因不慎遗失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164号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为上述抵押双方办理不动产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注销桂(2016)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003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1127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