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就文、谢宗青将位于防城区防邕路2号防城镇夏市民休闲广场1号楼(嘉乐城)22层2201号房的不动产抵押给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桂(2016)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003号。因不慎遗失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164号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为上述抵押双方办理不动产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注销桂(2016)防城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00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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