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南等36人将位于防城区防城镇防东路交警大队大院内的房屋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原中国银行防城支行),房屋他项权证号为防港房防城区他字第D000533号。因不慎遗失上述《房屋他项权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已出具《注销公告申请》、《还贷证明》,现公告作废上述房屋他项权证,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大道164号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为上述抵押双方办理不动产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注销防港房防城区他字第D000533号《房屋他项权证》。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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