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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部署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督查工作

2016-05-05 00:00     来源:广西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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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近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5月至10月底,组织开展全区地质灾害检查和督查工作。其中,5月至6月着重与正在开展的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
    《通知》明确此次检查督查主要内容:一是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各地是否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织机构,是否及时补充调整完善,是否更新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年度防灾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是否落实基层防灾责任等。二是地质灾害防治准备与工作落实情况。各地是否按要求做好防灾减灾准备,包括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信息系统更新,防灾知识宣传培训,巡查排查工作,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应急演练,隐患点管理,汛期值班,车辆设备保障,应急预案启动,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情况等。三是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检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的情况,是否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是否按时完成任务,是否落实学校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四是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制定重大地质灾害、气象信息报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工作方案,是否制定相关值班制度,制度是否上墙,是否与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会商,通讯、网络设备是否良好,信息发送是否畅通,是否按规定值班和报告灾情、险情信息等。五是地质灾害治理情况。包括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完成情况,本级财政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管理情况,地质灾害治理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自下而上、自查与重点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全面自查、检查和督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将派出5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各市、县检查督查。督查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抽查的形式进行。实地抽查的重点是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附表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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