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自然资采挂告〔2022〕1号
根据《防城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细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防城港市上思县百定矿区岜瑶山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二、出让矿业权简要情况
(一)矿山名称∶防城港市上思县百定矿区岜瑶山熔剂用石灰岩矿;
(二)开采矿种∶熔剂用石灰岩;
(三)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设计可利用的资源量为11767.99 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为6871.10万吨,推断资源量为4896.89万吨,详查;
(四)设计生产规模:500万吨/年;
(五)拟出让年限:24年(含基建期);
(六)地理位置∶防城港市上思县在妙镇百定矿区岜瑶山;
(七)开采范围拐点坐标、面积(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拐点 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2454552.00 |
36476720.00 |
9 |
2453510.00 |
36477110.00 |
2 |
2454625.00 |
36477085.00 |
10 |
2453709.00 |
36476940.00 |
3 |
2454566.00 |
36477142.00 |
11 |
2453954.00 |
36476884.00 |
4 |
2454437.00 |
36477114.00 |
12 |
2454121.00 |
36476940.00 |
5 |
2454344.00 |
36477081.00 |
13 |
2454231.00 |
36476867.00 |
6 |
2453958.00 |
36477446.00 |
14 |
2454238.00 |
36476709.00 |
7 |
2453464.00 |
36477633.00 |
15 |
2454267.00 |
36476674.00 |
8 |
2453246.00 |
36477332.00 |
|||
矿区面积:0.5931km2 |
(八)开采标高∶+476.45米至+295米
(九)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的矿种为熔剂用石灰岩,设计可利用的资源量(控制+推断)为11767.99 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为6871.10万吨,推断资源量为4896.89万吨,设计生产规模500万吨/年,出让年限为24年(含基建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机械化组合台阶式开采作业,自上而下水平分层露天采矿。
(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受让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等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受让人(竞得人)在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前,需与上思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协议,该采矿权土地复垦费用1574.826222 万元,恢复治理费用208.304741万元,竞得人须按《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预存,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按照编制的《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尽快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人可责令其停产整顿,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环保、土地、林草地、"三废"(废水、废渣、废气)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费用自理。
三、出让条件及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出让起始价:人民币26478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
(三)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整数倍。
(四)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要求: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等额转为部分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价与竞买保证金的差额部分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
(五)熔剂用石灰岩矿用途:坚持资源优质优用原则,不得把优质资源作为普通建筑用砂石骨料开发利用。
(六)竞买人资质条件:
竞买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企业和法人不得参加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1月30日12时00分前从竞买人账户汇入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竞得规则
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者竞得,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4.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宣布最高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以当时最高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挂牌出让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9日。
(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30日。
(三)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31日(节假休息日除外),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六、挂牌出让的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
七、风险提示
(一)本采矿权矿区范围与原划定的防城港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存在少部分重叠,但与 2022年9月19日(最新)上报的生态保护红线不重叠。目前新生态保护红线尚未正式批复,本采矿权可能存在因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导致无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风险。
(二)标的瑕疵影响。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总体方案中的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三)能耗指标影响。由于碳酸钙深加工产业受能耗指标的约束,竞买人应有自行协调解决能耗指标的能力。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九、注意事项
(一)本采矿权出让为净采矿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前期相关工作已处理到位,竞得人不受矿山土地、林地、地面附着物等权益制约,且按规定能够及时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进入矿山道路在总体方案已设计标明,竟得人需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二)本次出让矿种为熔剂用石灰岩矿,为保障地方经济发展,采矿权竟得人需在当地发展碳酸钙产品深加工产业,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供应矿石给上思县现有的碳酸钙产品深加工项目,深加工厂区用地拟设置在上思县工业园区(竟得企业已具备深加工厂区的除外)。
(三)根据“净矿”出让要求,上思县人民政府作为“净矿”出让的实施主体,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了拟出让矿权矿区范围及影响范围的前期勘查工作,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了《广西上思县百定岜瑶山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上思县百定矿区岜瑶山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同时委托资质单位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保证在办理采矿许可证之前获得批复。
(四)矿山所在地在妙镇人民政府与矿山及排土场土地权属人签订了《林地租赁协议》并确认了租赁林地租金及活立木处置费;根据《林地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采矿权竞得人凭《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即可与在妙镇人民政府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五)采矿权挂牌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共1226.1664万元。包括以下内容:
1.上思县百定矿区岜瑶山资源核查费用123万元。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制费18.8万元。
3.《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评估报告》编制费3万元。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5万元。
5.矿区范围土地面积共889.86亩,20年土地租赁共计758.7096万元,地上活立木处置费161.74万元(其中525亩林地租金平均每年每亩250元,20年土地租赁共计262.5万元,地上活立木处置费105.74万元;其中364.86亩林地平均每年每亩680元,二十年土地租赁共计496.2096万元,地上活立木处置费56万元)。
6.矿山排土场范围土地面积102.88亩,平均每年每亩680元,二十年土地租赁共计139.9168万元,地上活立木处置费16万元。
以上土地租用数据已由在妙镇人民政府基本协调统筹完成,并在上思县在妙镇人民政府及佛子村委两地进行了七日以上公示。关于土地租赁费、地上活立木处置费等,采矿权竞得人根据《林地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一次性向在妙镇人民政府付清,然后再由在妙镇人民政府向相关权益人付款。少量影响范围土地山场及地面附着物的租赁、补偿未尽完善的,由在妙镇人民政府协助竞得人在竞得后与相关权益人协商补充完善,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支付。上思县财政出资的前期工作费用共149.8万元,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将上思县财政出资工作费用149.8万元缴纳到上思县自然资源局指定的上思县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7.竞得人需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等,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存和计提土地复垦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采矿权占用费、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8.挂牌成交价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交易服务费和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方案、占用林地指标等各种税费以及矿山范围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相关补偿费用。
9.为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竞得人须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助推资源所在地的在妙镇人民政府和佛子村民委员会的乡村振兴建设,专项资金投入总额按采矿权岀让收益成交价25%计算,具体方案由竞得人在矿山正常生产后6个月内商资源所在地的在妙镇人民政府和佛子村民委员会制定,报上思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竞得人应在矿山正常生产后20年内投入助推乡村振兴建设专项资金达到100%。专项资金的实施方案的执行和监管由上思县在妙镇人民政府负责。
10.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批复,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或预存相关费用后,携带采矿权新立登记材料到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新立登记,无正当理由逾期视为放弃该采矿权,前期缴纳的相关费用(含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1.采矿权人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矿业权收益不予退还。
12.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的,出让人可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列入勘查开采异常名录,并有序退出。
13.需到采矿权现场踏勘的,由上思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申请的竞买人前往。
14.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完善矿区用林用地手续,同时须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及绿色矿山建设的法定义务。
(六)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汇入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未竞得者的保证金自挂牌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回,竞得者的保证金抵部分采矿权出让收益转入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指定账户。竞得者应当场与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凭成交确认书等材料到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规定期限缴清相关费用。如不能如期缴清价款的,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直接上缴防城港市财政国库。
(七)其他细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实施。
十、其他事项详见《防城港市上思县百定矿区岜瑶山熔剂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一)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天马大厦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770-2836718
(二)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和挂牌地址: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信息发布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0-6126193
十二、查询网址: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fcg.dnr.gxzf.gov.cn/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fcgggzy/
十三、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帐 户:945002010013388892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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