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华石镇昌明石场的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告。
一、基本情况
防城港市昌明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华石镇昌明石场的土地复垦项目工期为5年,项目服务年限从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复垦项目只需对办公生活区损毁土地面积为0.053公顷进行复垦,其余部分范围为未损毁,不需复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华石镇八百大岭花岗岩矿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拆除建筑物,场地平整,表土回填和植被恢复,已于2023年3月24日完成土地复垦工作;矿山道路在矿山开釆结束后,应当地村民要求,保留现状矿山道路作为其上山耕作的生产便道。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防城港市昌明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华石镇昌明石场的土地复垦项目中生活办公区复垦,根据土地复垦方案需要对损毁土地复垦面积为0.053公顷(全部为其他林地)进行了土地复垦工作,拆除了生活办公区的活动板房和硬化地面,平整地面并覆盖厚度为30cm表土,通过挖坑种植,种植的树种为肉桂树,种植坑口规格为30x30x50mm,0.053公顷约种植600棵,目前,肉桂树生长恢复良好,该项目已达到复垦目标,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从2023年5月13日至2023年6月13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书面提出。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云南路30号
联系方式:0770-2820052
联系邮箱:fcgxfk@163.com
联 系 人:刘庆昆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